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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海消防,提供微型消防站设备标准(供您参考),对于微型消防站有任何疑问,欢迎免费咨询:139 0516 6102 (24小时服务热线)或者联系网站右侧在线客服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设备参考标准
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
分级标准
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:
1. 设有消防室的重点单位,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。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功用消防控制室的,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。
2. 无消防室、员工人数在10人(含)以上的重点单位,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。
3. 无消控室、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,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。
4. 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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